| 实物资产项目信息公告表 |
| 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ZHAEEC10-15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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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珠海市联晟资产托管有限公司 |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超大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珠海超大股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生产线设备一套 |
| 交易底价(万元) |
24.1 |
| 交易时间 |
2010年8月10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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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电脑终端 |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若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竞标方,转让(委托)方将项目(标的)以底价协议转让给该唯一意向受让方;若公开征集产生不少于2个竞标方,则以电子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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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时间 |
201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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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标的)概况 |
本次转让的珠海超大股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生产线设备,包括自动贴片机、自动划片机、自动装片机、自动健合机和配套模具、备件等集成电路生产线设备(详细内容见“资产评估表” ,以经意向受让方现场查看后封存的库存现状实物为准)。 |
| 挂牌起止日期 |
2010年7月15日至201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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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26.78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受让方必须在项目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2、资产移交前,标的物由转让方保管,在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现场后进行封存,意向受让方在封条上签字。未进行实地查看、也未在封条上签字的意向受让方,如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则视为接受以封存的材料为准。资产移交不以是否进行实地查看、是否在封条上签字作为必要条件。3、受让方在项目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当天可派出保安到仓库现场与转让方保安共同看守仓库,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内,直至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办理正式移交。受让方派出的保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4、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生效后,并且在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收到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资产,资产按仓库存放的现状进行移交(以受让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现场照片为依据),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不以评估报告清单内容作为移交依据。5、移交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后,受让方负责管理现场,并须在十日内搬离现场,管理、拆卸、搬运等所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6、“资产评估表”只作此次转让的参考,也不作为移交依据,对标的物不保证无瑕疵,以受让方现场察看为准,受让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受让方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按封存现状接收资产。如拒绝接收,则视为弃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
| 项目(标的)附件 |
资产评估报告书珠荣正[2009]估字ZC044号 |
| 意向受让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
| 条件 |
1、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必须在项目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资产移交前,标的物由转让方保管,在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现场后进行封存,意向受让方在封条上签字。未进行实地查看、也未在封条上签字的意向受让方,如交纳了竞价保证金则视为接受以封存的材料为准。资产移交不以是否进行实地查看、是否在封条上签字作为必要条件。
4、受让方在项目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当天可派出保安到仓库现场与转让方保安共同看守仓库,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内,直至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办理正式移交。受让方派出的保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生效后,并且在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收到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资产,资产按仓库存放的现状进行移交(以受让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现场照片为依据),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不以评估报告清单内容作为移交依据。
6、移交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后,受让方负责管理现场,并须在十日内搬离现场,管理、拆卸、搬运等所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7、“资产评估报告”只作此次转让的参考,也不作为移交依据,,对标的物不保证无瑕疵,以受让方现场察看为准,受让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受让方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按封存现状接收资产。如拒绝接收,则视为弃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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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清单 |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 1、*受让意向登记表、*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 6、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授权除外); 7、同意购买标的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受让意向登记表、*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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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
2010年8月3日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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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 |
| 竞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3 |
|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0年8月5日17时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
|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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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
2010年8月3日 17时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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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吴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6-2538098 |
| 传真 |
0756-2538008 |
| 备注 |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2、意向竞标方可与转让方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 周涛 联系电话: 13172666016 。3、如进行电子竞价,我中心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发放电子竞价平台登陆帐号及密码,意向受让方本人或企业法人本人或授权代表携身份证及授权书到我中心领取。4、竞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转让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意向竞标方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6、其他要求见合同范本。 7、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8、电子竞价规则可在本网站中的“政策法规”栏查看,其他合同范本、项目竞价须知等可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