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 |
| 非服务类 |
| 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ZHAEEC10-08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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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香洲区国资办 |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办事处 |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 标的名称 |
珠海市拱北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经营权转让 |
| 交易底价(万元) |
5579.8955 |
| 报价幅度(元) |
200 |
| 经营期限 |
20年 |
| 交易时间 |
2010年6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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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交易大厅 |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1.若公开征集产生不少于2个竞标方,则以公开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2.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开竞价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若公开征集到的竞标方少于法定的竞标方数量的,转让(委托)方在项目(标的)公告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延期5个工作日; 3.采用拍卖、公开竞价、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若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竞标方,转让(委托)方将项目(标的)以底价协议成交; |
| 挂牌时间 |
201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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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标的)概况 |
1、标的物的位置:位于珠海市粤华西路中铁大厦旁 。
2、标的物的面积:经营使用面积为7629.41平方米(其中一楼面街右边部分约413平方米面积不列入本次标的经营权转让范围),配套地下车库62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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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止日期 |
2010年6月3日 至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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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0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标的物建筑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委托方承诺在2010年8月15日前完成建筑物交付使用。若因标的物建筑等方面原因2010年8月15日无法完成竣工验收,交易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委托方退回中标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2、委托方给予中标方6个月装修免经营权费期。3、标的月经营权费底价为人民币21.3364万元,每三年递增3%。4、中标方支付的经营权费中,其中30%属于委托方的管理费,70%作为经营权费收益。5、中标方须在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后60日内,按出资比例不低于99%在珠海注册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企业,并由该企业承接中标方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委托方办理其国、地税申报辖区等手续。6、其他约定详见合同范本。 |
| 项目(标的)附件 |
1、现场公开竞价规则(增价方式)
2、现场竞价须知
3、合同(范本)
4、意向竞标方参加竞价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08-090号)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5拔字031号)
9、房地产估价报告
10、总平面图一份
11、地下停车场及一至八层平面图、立面图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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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竞标人应 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
| 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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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清单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委托书原件(无授权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竞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6、竞价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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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
2010年6月9日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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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504室 |
| 竞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0年6月9日17时前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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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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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
2010年6月9日17时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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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
2010年6月3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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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10年6月9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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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
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504室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小姐 贺小姐 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6-2538001/2538018 |
| 传真 |
0756-2538018 |
| 备注 |
责任声明:竞标方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均属于弃标: ①竞标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确认后不参加竞价; ②现场最高报价方宣布放弃投报标的的; ③现场最高报价方经现场确认后拒绝签领《中标通知书》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投报标的的; ④因中标方的原因未按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竞标方弃标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标服务费交易平台根据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相关交易(采购)中心调整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20年经营权费总额1%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中标服务费缴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 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兴华支行帐 号: 2002026009007001113 注:在汇款进账单的“备注”或“付款理由”栏上注明“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字样。 相关资料请到网站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委托方联系人:曹先生0756-8133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