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
非服务类
交易内容 项目编号 ZHAEEC10-023G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转让(委托)方 珠海城建公共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市属
标的名称 珠海市主城区25座公交候车亭63块灯箱广告牌经营权转让
交易底价(万元) 260
报价幅度(元) 30000
经营期限 3年
交易时间 2010年2月8日16时0分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综合交易大厅
项目(标的)意向 转让
交易方式的确定 1.若公开征集产生不少于2个竞标方,则以公开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2.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开竞价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若公开征集到的竞标方少于法定的竞标方数量的,转让(委托)方在项目(标的)公告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延期5个工作日;
3.采用拍卖、公开竞价、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报名截止。若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竞标方,转让(委托)方将项目(标的)以底价协议成交;
挂牌时间 2010年1月29日
项目(标的)概况
挂牌起止日期 2010年1月29日 至 2010年2月4日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0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当竞价报价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时,则每轮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
项目(标的)附件 1、现场公开竞价规则; 2、现场竞价须知; 3、合同(范本); 4、意向竞标方参加竞价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意向受让方/竞标人应
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经验和良好信誉的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 2、自然人。
资料清单 意向竞标方为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委托书原件(无授权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竞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6、竞价承诺书;7、由银行开具的截至于报名时间之日在意向竞标方名下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存款证明。 意向竞标方为自然人:意向竞标方为个人的: 1、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委托书原件(无授权的除外); 3、竞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4、竞价承诺书;5、由银行开具的截至于报名时间之日在意向竞标方名下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存款证明。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2010年2月4日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504
竞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26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0年2月4日17时前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户名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珠海农信联社营业部
开户账号 0000041705908012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010年2月4日17时0分前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0年1月29日8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2月4日17时0分
资格审查/接收投标文件地点 香洲区红山路230号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504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小姐 贺小姐
联系电话 0756-2538001、2538018
传真 0756-2538018
备注 珠海城建公共资源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290016 责任声明:竞标方弃标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竞标方有以下任一情形的,均属于弃标: ①竞标方交纳竞标保证金后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确认后不参加竞价; ②现场最高报价方宣布放弃投报标的的; ③现场最高报价方经现场确认后拒绝签领《中标通知书》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投报标的的; ④因中标方的原因未按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 交易平台根据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相关交易(采购)中心调整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收费标准,向中标方收取经营权费总额1%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中标服务费缴交至以下账户:开户名: 珠海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分行兴华支行帐 号: 2002026009007001113 注:在汇款进账单的“备注”或“付款理由”栏上注明“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字样。 相关资料请到网站的下载专区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