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产权(股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 |
| 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ZHAEEC09-043C |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市前山街道资产经营中心 |
| 标的名称 |
珠海经济特区科隆实业集团公司30%的产权 |
| 交易底价(万元) |
3110 |
挂牌时间 |
200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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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止日 |
2009年12月11日 至 201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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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时间 |
2010年1月20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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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地点 |
四楼二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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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项目(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珠海经济特区科隆实业集团公司 |
| 企业性质 |
集体所有制 |
成立时间 |
199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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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朱文强 |
注册地 |
珠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103 |
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 经营范围 |
五金、交电、百货;自有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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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32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珠海市前山街道资产经营中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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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转让要求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
审计机构 |
珠海立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号 |
珠立审字[2009]373号 |
| 审计日期 |
200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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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数据 |
标的企业帐面总资产(万元) |
标的企业帐面总负债(万元) |
标的企业帐面净资产(万元) |
| 1590.0494 |
545.5819 |
1044.4675 |
|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
| 企业财务报表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649.68 |
60.81 |
149.02 |
| 报表日期 |
200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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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东鑫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编号 |
粤鑫评报字[2009]第Z0049号 |
评估基准日 |
200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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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值 |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万元) |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万元) |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 10840.4 |
545.58 |
10294.82 |
|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3088.46 |
| 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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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单位 |
珠海市香洲区国资办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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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结论 |
同意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珠海市前山街道资产经营中心 |
注册地 |
珠海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 |
币种 |
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龚海填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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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代码 |
72116704-6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珠海市香洲区国资办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街道办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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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珠海市香洲区国资办 |
| 决议类型 |
文件 |
挂牌文件文号 |
珠香国资办[20009]35号 |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及尽职调查 |
| 时间、地点 |
公告期内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报名登记。 |
| 联系人、电话 |
陈小姐 电话:0756-2538001、2538002 |
|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
企业法人: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5、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收购的决议;6、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7、意向受让登记表。 |
| 尽职调查 |
报名登记后,凭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回执,到转让方处踏勘转让标的。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龚海填 |
联系电话 |
13902868088,0756-8655263 |
| 意向受让方受让要求 |
|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可参加竞买。
2、在挂牌期内登记受让意向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相关准确、真实、无误的资料;
3、注册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4000万元)。
4、资产负债率不能高于70%,需提交2008年年度审计报告。
5、提供自公告之日到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之日期间中的任意一日,由境内银行出具的在意向受让方名下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11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可用信用额度证明》或《银行履行保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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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提交的资料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5、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收购的决议;6*、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7、2008年年度审计报告。8、提供自公告之日到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之日期间中的任意一日,由境内银行出具的在意向受让方名下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11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可用信用额度证明》或《银行履行保函》(原件)。 |
| 时间、地点 |
公告期内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
| 备注 |
上述须提交资料中带*的,可在本网站中下载 |
| 竞价保证金 |
| 金额(万元) |
311 |
| 交纳时间 |
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 |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与转让方签定转让合同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2、未中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原额不计息退回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不参加竞价;中标后弃标、违约、不与转让方签定转让合同、签定转让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4、意向受让方违反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公开竞价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5、意向受让方违反与交易相关的约定的其他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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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 |
| 转让标的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享有或承担,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之间的标的企业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如为盈利,则由原股东按原转让股份比例享有,如为亏损,则由转让方按持股比例向受让方补足,但转让价款不做调整。 |
| 职工安置 |
| 否 |
|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填单式现场竞价 |
| 报价加价幅度 |
人民币100万元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 |
底价成交 |
|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廷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特别说明与其他事项 |
| 特别事项说明 |
1、经清查无需支付的负债人民币肆拾贰万肆仟捌佰壹拾陆元零壹分(¥424816.01)权属原股东(前山资产经营中心)所有。因此转让标的对应的净资产增加为:10337.3016万元。
2、评估基准日前有未披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原股东(前山资产经营中心)享有。
3、本次珠海经济特区科隆实业公司公司转让的产权中,含有该公司双龙山工业区国有划拔工业用地72997.77平方米,转让价格是按现行出让工业地价进行评估。因此今后若能转为出让地时,由转让方补交该宗土地的工业地价。若该宗土地被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按持股比例承担损失。
4、转让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转让合同转让价款的 10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受让方按照转让合同转让价款的 10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
6、转让方未按转让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报批和股权变更登记义务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转让合同转让价款的 10 %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7、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股权转让价格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转让合同转让价款的 10 %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转让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应相当于上述未披露或遗漏的资产、债务等事项可能导致的标的企业的损失数额中转让标的所对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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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含国有划拔工业用地72997.77平方米 |
| 交易流程及相关时间安排 |
| 上网登报公告 |
2009年12月11日,《珠海特区报》及中华产权交易网:www.property-bid.net。 |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
2009年12月11日 至 2010年1月11日17 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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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 |
公告期内与转让方联系,具体时间由转让方安排 |
| 意向受让方提交相关资料 |
2010年1月11日17 时前 |
| 资格审查,领取《资格审查书》 |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与转让方联合审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发出《资格审查书》 |
|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 |
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 |
| 竞价、签发《中标通知书》 |
时间: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竞价会结束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
| 中标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 |
从竞价结束第2日起3个工作日内。《股权转让合同书》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中华产权交易网:www.property-bid.net下载专区《股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
| 网上公示竞价结查 |
《股权转让合同书》签定后5个工作日 |
| 中标方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 |
支付方式 |
以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至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帐户。 |
| 支付期限 |
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 |
| 交易机构交易鉴证 |
以上一切手续完善后。 |
| 受委托会员情况 |
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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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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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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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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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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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晓楠 |
| 联系电话 |
0756-2538089 |
| 传真 |
0756-2538008 |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 |
| 备注 |
1、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声明:
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产权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2、填单式现场竞价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中华产权交易网www.property-bid.net下载专区《现场竞价规则》
3、以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