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产权(股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 |
| 交易内容 |
项目编号 |
ZHAEEC09-056C |
| 转让(委托)方 |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 |
| 标的名称 |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珠海公司整体产权 |
| 交易底价(万元) |
575 |
挂牌时间 |
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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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起止日 |
2010年2月26日 至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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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时间 |
2010年3月18日 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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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地点 |
1楼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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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电子竞价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项目(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珠海公司 |
| 企业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成立时间 |
198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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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李书振 |
注册地 |
珠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60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
| 经营范围 |
设备安装,普通机械制造、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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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2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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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转让要求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
|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
| 审计报告号 |
中证天通[2009]专审字第2209号 |
| 审计日期 |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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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数据 |
标的企业帐面总资产(万元) |
标的企业帐面总负债(万元) |
标的企业帐面净资产(万元) |
| 140.99 |
0.69 |
140.39 |
|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
| 企业财务报表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73 |
2.73 |
-3.3 |
| 报表日期 |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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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路兆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编号 |
中路评报字[2009]第008号 |
评估基准日 |
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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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值 |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万元) |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万元) |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 575.67 |
0.69 |
574.98 |
|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574.98 |
| 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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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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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备案)结论 |
同意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 |
注册地 |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7654 |
币种 |
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陈小军 |
所属行业 |
其他 |
| 机构代码 |
10000408-4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249 |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挂牌文件文号 |
中电资[2009]376号 |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及尽职调查 |
| 时间、地点 |
公告期内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报名登记。 |
| 联系人、电话 |
陈小姐 0756-2538001、2538002 |
|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
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意向受让登记表。
自然人: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意向受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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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职调查 |
报名登记后,凭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回执,到转让方处踏勘转让标的。 |
|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李书振 |
联系电话 |
0756-3333119,13928085670 |
| 意向受让方受让要求 |
|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联合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须提交的资料 |
企业法人: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5、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收购的决议;6*、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
自然人: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授权除外);4*、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
联合体: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5、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收购的决议;6、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7*、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8、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授权除外);9*、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 10、联合竞价协议。
所有意向受让方还需提供由境内外银行出具公告期内任一天,在意向受让方名下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7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外币)《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可用信用额度证明》或《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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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地点 |
公告期内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
| 备注 |
上述须提交资料中带*的,可在本网站中下载。 |
| 竞价保证金 |
| 金额(万元) |
58 |
| 交纳时间 |
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以到帐为准) |
|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与转让方签定转让合同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2、未中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原额不计息退回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不参加竞价;中标后弃标、违约、不与转让方签定转让合同、签定转让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4、意向受让方违反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公开竞价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5、意向受让方违反与交易相关的约定的其他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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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 |
| 转让标的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享有或承担,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之间的标的企业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如为盈利,则由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如为亏损,则由转让方按转让比例向受让方补足,但转让价款不做调整。 |
| 职工安置 |
| 无 |
|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加价幅度 |
10万元人民币 |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 |
|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
| 特别说明与其他事项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交纳挂牌价格10%的交易保证金。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竞价;(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在依照交易规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受让方不能如期签约,其保证金不予退回。
4、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按人民币结算)。
5、标的所含房产、土地面积以权证上记载的为准;标的所含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地,在转为出让地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税金及相关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诺配合其完成上述工作。
6、以现状受让标的,标的企业现有房屋对外出租,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继续履行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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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项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交易流程及相关时间安排 |
| 上网登报公告 |
2009年9月15日,《珠海特区报》及中华产权交易网:www.property-bid.net。 |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
2010年1月4日 至 2010年1月8日17 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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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 |
公告期内与转让方联系,具体时间由转让方安排 |
| 意向受让方提交相关资料 |
2010年1月13日17 时前 |
| 资格审查,领取《资格审查书》 |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与转让方联合审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发出《资格审查书》 |
|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 |
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 |
| 竞价、签发《中标通知书》 |
时间: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 |
| 中标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 |
从签发《中标通知书》第2日起5个工作日内。《股权转让合同书》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中华产权交易网:www.property-bid.net下载专区《股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
| 网上公示竞价结查 |
《股权转让合同书》签定后5个工作日 |
| 中标方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 |
支付方式 |
以转帐方式支付至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帐户。 |
| 支付期限 |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 交易机构交易鉴证 |
以上一切手续完善后 |
| 受委托会员情况 |
会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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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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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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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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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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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张晓楠 |
| 联系电话 |
0756-2538089 |
| 传真 |
0756-2538008 |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 |
| 备注 |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声明:
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产权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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