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权(股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易内容 项目编号 ZHAEEC09-056C
转让(委托)方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
标的名称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珠海公司整体产权
交易底价(万元) 575 挂牌时间 2009年9月15日
公告起止日 2010年2月26日 至 2010年4月30日
交易时间 2010年3月18日 10时0分 交易地点 1楼交易大厅
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珠海公司
企业性质 全民所有制 成立时间 1987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 李书振 注册地 珠海
注册资本(万元) 16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 设备安装,普通机械制造、修理。 职工人数 2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 100%
 
 
 
 
 
 
 
 
 
按转让要求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号 中证天通[2009]专审字第2209号
审计日期 2009年3月31日
审计数据 标的企业帐面总资产(万元) 标的企业帐面总负债(万元) 标的企业帐面净资产(万元)
140.99 0.69 140.39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企业财务报表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2.73 2.73 -3.3
报表日期 2009年3月31日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路兆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中路评报字[2009]第008号 评估基准日 2009年3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万元)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万元)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575.67 0.69 574.98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574.98
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
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单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09年7月8日
核准(备案)结论 同意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74号
注册资本(万元) 17654 币种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小军 所属行业 其他
机构代码 10000408-4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挂牌文件文号 中电资[2009]376号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及尽职调查
时间、地点 公告期内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报名登记。
联系人、电话 陈小姐 0756-2538001、2538002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意向受让登记表。 自然人: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意向受让登记表。
尽职调查 报名登记后,凭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回执,到转让方处踏勘转让标的。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书振 联系电话 0756-3333119,13928085670
意向受让方受让要求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联合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5、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收购的决议;6*、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 自然人: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3、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授权除外);4*、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 联合体: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5、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收购的决议;6、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7*、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8、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无授权除外);9*、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 10、联合竞价协议。 所有意向受让方还需提供由境内外银行出具公告期内任一天,在意向受让方名下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75万元(或等值可自由兑换外币)《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银行可用信用额度证明》或《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时间、地点 公告期内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备注 上述须提交资料中带*的,可在本网站中下载。
竞价保证金
金额(万元) 58
交纳时间 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以到帐为准)
处置方式 1、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与转让方签定转让合同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2、未中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原额不计息退回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不参加竞价;中标后弃标、违约、不与转让方签定转让合同、签定转让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4、意向受让方违反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公开竞价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5、意向受让方违反与交易相关的约定的其他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
转让标的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享有或承担,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之间的标的企业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如为盈利,则由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如为亏损,则由转让方按转让比例向受让方补足,但转让价款不做调整。
职工安置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加价幅度 10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特别说明与其他事项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需交纳挂牌价格10%的交易保证金。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竞价;(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的。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在依照交易规则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受让方不能如期签约,其保证金不予退回。 4、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按人民币结算)。 5、标的所含房产、土地面积以权证上记载的为准;标的所含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地,在转为出让地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税金及相关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承诺配合其完成上述工作。 6、以现状受让标的,标的企业现有房屋对外出租,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继续履行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交易流程及相关时间安排
上网登报公告 2009年9月15日,《珠海特区报》及中华产权交易网:www.property-bid.net。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2010年1月4日 至 2010年1月8日17 时前
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 公告期内与转让方联系,具体时间由转让方安排
意向受让方提交相关资料 2010年1月13日17 时前
资格审查,领取《资格审查书》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与转让方联合审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发出《资格审查书》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 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
竞价、签发《中标通知书》 时间: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
中标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 从签发《中标通知书》第2日起5个工作日内。《股权转让合同书》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中华产权交易网:www.property-bid.net下载专区《股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网上公示竞价结查 《股权转让合同书》签定后5个工作日
中标方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 支付方式 以转帐方式支付至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帐户。
支付期限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交易机构交易鉴证 以上一切手续完善后
受委托会员情况 会员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晓楠
联系电话 0756-2538089
传真 0756-2538008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
备注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声明: 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产权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