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权(股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易内容 项目编号 ZHAEEC10-083C
转让(委托)方 珠海市格力物流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珠海市格力物流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1.02%股权
交易底价(万元) 301 挂牌时间 2010年4月30日
公告起止日 2010年4月30日 至 2010年5月28日
交易时间 2010年6月8日 10时0分 交易地点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项目(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时间 2009年6月16日
法定代表人 王刚 注册地 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3-4号地厂房七层806室
注册资本(万元) 58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物流服务(仓储服务;货物分拨,分拣,配载,配送,包装;装卸搬运;理货;运输代理;运输辅助服务);管理咨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国际快递除外),包括:订舱、托运、仓储、包装; 货运的监装、监卸、集装箱 职工人数 0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珠海市格力物流有限公司 51.0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9.93(%)
富达船务有限公司 19.05(%)
 
 
 
 
 
 
 
按转让要求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所
审计报告号 利安达审字[2010]第B-1197号
审计日期 2010年3月31日
审计数据 标的企业帐面总资产(万元) 标的企业帐面总负债(万元) 标的企业帐面净资产(万元)
766.98 177.53 589.45
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
企业财务报表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0.52 -0.52
报表日期 2010年3月31日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编号 龙源智博评报字[2010]第B-112号 评估基准日 2010年3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万元)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万元)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766.98 177.53 589.45
标的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300.74
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
评估报告核准或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单位 珠海市国资委
核准(备案)日期 2010年4月26日
核准(备案)结论 同意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珠海市格力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 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五路10号
注册资本(万元) 900 币种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机构代码 72547669-8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02%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51.0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珠海市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924557-8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市国资委
决议类型 文件 挂牌文件文号 珠国资[2010]105号、106号文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及尽职调查
时间、地点 公告期内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报名登记。
联系人、电话 陈小姐;0756-2538001、2538002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如属境外企业,则提交商业登记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核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境外企业无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国居民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国外护照)复印件(核原件),境外企业无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委托授权除外);5、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收购的决议;6*、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7、《特别承诺书》(报名时领取范本)。
尽职调查 报名登记后,凭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回执,到转让方处踏勘转让标的。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向京 联系电话 0756-8134310
意向受让方受让要求
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在挂牌期内登记受让意向并提交相关资料; 3、提交相关准确、真实、无误的资料; 4、中标后,受让方承诺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当日,借款176.94万元给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用于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清偿对珠海格力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工业总公司的欠款,并提供《特别承诺书》。
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如属境外企业,则提交商业登记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核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境外企业无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中国居民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国外护照)复印件(核原件),境外企业无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委托授权除外);5、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收购的决议;6*、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承诺书;7、《特别承诺书》(报名时领取范本)。
时间、地点 公告期内在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楼产权交易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备注 上述须提交资料中带*的,可在本网站中下载。
竞价保证金
金额(万元) 30.1
交纳时间 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以到帐为准)
处置方式 1、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与转让方签定转让合同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2、未中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原额不计息退回其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不参加竞价;中标后弃标、违约、不与转让方签定转让合同、签定转让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4、意向受让方违反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公开竞价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5、意向受让方违反与交易相关的约定的其他行为,保证金不予返还。
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处理
转让标的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享有或承担,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之间的标的企业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如为盈利,则由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如为亏损,则由转让方按转让比例向受让方补足,但转让价款不做调整。鉴于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域物流公司、珠海格力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珠海经济特区工业总公司仍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按原合同约定,力达公司从2010年1月起至股权交易日止,应收西域物流公司劳务费及应付珠海格力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工业总公司的劳务费,待股权交易完成后,在审计、计算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从评估日至转让交易日盈亏时一并计算、调整和支付。
职工安置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填单式现场竞价
报价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 以挂牌底价将标的转让给该唯一合格的意向受让方,不再进行竞价。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特别说明与其他事项
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市国资的珠国资[2010]106号文意见,转让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归还格力港通对格力集团的应付款项;2、经审计,截至2010年3月31日,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欠珠海格力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70.05万元,欠珠海经济特区工业发展总公司6.89万元,转让方要求竞价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内借款176.94万元给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清偿对珠海格力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工业发展总公司的欠款,并提供《承诺书》;3、转让标的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享有或承担,评估基准日至标的交割日之间的标的企业的经营损益,经审计后,如为盈利,则由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享有,如为亏损,则由转让方按转让比例向受让方补足,但转让价款不做调整。鉴于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西域物流公司、珠海格力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特区工业总公司仍有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按原合同约定,力达公司从2010年1月起至股权交易日止,应收西域物流公司劳务费及应付珠海格力港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工业总公司的劳务费,待股权交易完成后,在审计、计算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从评估日至转让交易日盈亏时一并计算、调整和支付。4、在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前,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解除与西域(珠海保税区)物流有限公司在2009年6月19日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及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补充协议》;5、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的约定,在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经营西域(珠海保税区)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停止运营时,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解散;6、珠海力达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划拨土地和其他金融债务问题。
其他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交易流程及相关时间安排
上网登报公告 2010年4月30日,《珠海特区报》、《民营经济报》及珠海产权交易中心:www.property-bid.net。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 2010年4月30日 至 2010年5月28日17 时前
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 公告期内与转让方联系,具体时间由转让方安排
意向受让方提交相关资料 2010年5月28日17 时前
资格审查,领取《资格审查书》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与转让方联合审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发出《资格审查书》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 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
竞价、签发《中标通知书》 时间: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的《资格审查书》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竞价会结束后签发《中标通知书》。如只有一家符合资格的竞价方,则另行通知。
中标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 从竞价结束第2日起3个工作日内,《产权转让合同》示范文本见本网站下载专区。
网上公示竞价结查 《产权转让合同书》签定后5个工作日
中标方支付交易价款、交易费用 支付方式 以转帐方式支付至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帐户。
支付期限 以已签定的《产权转让合同》及收费通知为准。
交易机构交易鉴证 以上一切手续完善后
受委托会员情况 会员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转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6-2538098
传真 0756-2538008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05
备注 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声明: 1、本中心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产权转让。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2、填单式现场竞价规则见珠海市产权交易中心网:www.property-bid.net下载专区《现场竞价规则》。